本报6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张照朋) 19日,记者从公交公司了解到,随着旅游旺季到来,在公交车上丢失物品的乘客有增多的趋势。大部分物品已物归失主,还有部分物品由公交部门保存,请失主联系公交部门领取。
19日,公交公司三车队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三车队的线路主要包括7路、11路、18路等通往大学城的公交班车,所以到他们那里领取丢失物品的失主主要是一些在校大学生,丢失物品主要包括手机、钱包、皮箱、衣物等。“像手机、钱包等具有失主信息的,我们会及时联系失主并将物品归还。而像衣服、皮箱等物品,无法获得失主联系方式,我们会告知司机注意寻找失主,然后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看管物品。”三队工作人员潘爱红介绍说。
公交公司二车队工作人员郑培伟介绍说,往年在旅游旺季,他们经常会在公交车上捡到乘客丢失的物品,因为二队几条公交线路都途经旅游景点。2010年,他们捡到了一架照相机,由于无法获得失主的联系方式,他们只能告知线路公交司机,当遇到有人寻找物品时,及时询问是否丢失了相机。最后终于找到了失主,原来是来自临沂到日照看望女友的小张(化名)在陪女友游玩时丢失的。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有时候乘客确实是在公交车上丢失了物品,但可能被其他乘客拿走,而没有被司机发现上交到公司,所以失主前来寻找丢失物品时,我们很无奈。在这里提醒乘客,如果在公交车上捡拾到物品,要及时告知并交给公交司机保管,由他们负责归还失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乘客,如有丢失过物品未能找到的,请拨打公交公司或者车队办公室电话,查询物品信息以便及时领取。公交公司一车队办公室电话:8331521;二车队办公室电话:8961399;三车队办公室电话:8171009;四车队办公室电话:8285032;五车队办公室电话:828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