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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严打”食品添加剂
故意非法添加者,将吊销证照
  • 2011年06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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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于潇潇)20日记者获悉,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潍坊市将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对故意非法添加者将吊销相关证照。

    日前,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及食品进出口五个环节。

    其中,在食用农产品环节,强化生鲜乳环节日常监管,坚决打击在饲料、饮水及在活畜、活禽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在生产加工环节,质监部门将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在市场流通环节,严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关,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力度。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在食品进出口环节,严格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监控计划,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监测。

    同时,潍坊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以加强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源头治理。对提供虚假票证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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