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讯 (记者 胡志英)近日,临沂市政府印发相关《通知》,临沂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地热资源的勘查。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每年从矿产资源出让金或补偿费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辖区内地热资源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