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6月20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庞慧婷)聊城市工商局近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过程中,工商部门对“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网点和家电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商场、超市、家用电器商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商品商标、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质量检验合格证等。
加大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要求各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商务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家电下乡宣传公告”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销售网点所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必须按照国家限价要求销售,并出具发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28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867家(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2户,受理消费者咨询298件,协调解决消费纠纷总计1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