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枣庄犬类养殖暂无强制规定
目前只能靠狗主人自行管理
  • 2011年06月22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枣庄6月21日讯(见习记者 李淼)记者在枣庄市公安部门得知,目前枣庄市对犬类养殖还没有任何强制性规定,目前的宠物狗养殖多靠自觉。

    据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治安大队的杨队长介绍,目前枣庄市并未出台任何强制性的管理犬类养殖的法律法规,目前他们是以《山东省养犬管理条例》为框架来规范犬类养殖秩序。

    杨队长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枣庄市暂时还没有出台关于犬类养殖的强制性法规,所以目前他们只能对流浪狗以及确定患有狂犬病的“疯狗”进行管理,但是对于家养宠物狗目前只能靠狗主人自行管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榴园新风》架起干群“连心桥”
近期鸡蛋价格“跳水”
榴园镇“五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
枣庄犬类养殖暂无强制规定
市民呼吁文明养狗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多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