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2日讯(通讯员 高海 王友科 记者 赵壁) 从2010年4月到今年6月20日,一辆辽宁牌照的羚羊轿车在青岛留下51条违法停车记录未处理。21日,该车被交警从违章停车点拖走,该车司机将受到罚款5150元、记3分的处罚。
22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身穿粉红色T恤的短发女子来到市北交警辽宁路中队。该女子称,21日,她驾驶的辽宁牌照的银色羚羊轿车停在乐陵路上被交警拖走了,她是看到交警留下的联系方式赶来接受处理的。该女子查看了民警调出来的违法记录,得知从2010年4月19日至2011年6月20日共有52条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其中51条是违法停车,1条是2011年5月29日在莱西超速行驶。为此,她要受到罚款5150元、记3分的处罚。
该女子说她在乐陵路附近做生意,因为没有车位,经常把车停在乐陵路路边。得知要交上5000余元的罚款后才能提走车,她说自己不是车主,车是她3个月前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很多违法记录都不是她造成的,她需要跟朋友商量一下,再接受处理。
据市北交警辽宁路中队民警介绍,21日下午两点左右,他们巡逻至乐陵路上,看到一辆银色羚羊小轿车违规停在路边,车上没人,民警通过系统调查发现,该车有50余条违法记录没有处理,其中一半违法记录是在乐陵路同一地点违法停车留下的。民警等了一会后,见驾驶人始终不出现,下午4点多便依法找来拖车,将该辆羚羊轿车拖离违法现场,并留下联系方式。
民警告诉记者,前来处理的女子不是车主,没有留下个人信息,但是违法车辆被扣,如果不处理违法行为,无论是车主还是其他驾驶人都不能将车提走。另外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车辆违法记录已经全国联网,外地牌照的车辆在青岛违法停放也要接受处理,希望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