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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抓吸贩毒人员累计三百多
滨州禁毒形势越来越严峻,但还是全省毒品管控最好的市之一
  • 2011年06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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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民“4·15”制毒案已使用的空盒。

    ▲惠民“4·15”制毒案所使用的各类器皿。

    本报记者 张卫建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据滨州市公安部门介绍,截至2010年年底,滨州市登记在册的吸贩毒人员超过300人。据了解,这些数据还是不完全统计,为此,滨州市公安局新成立禁毒支队,专门负责涉毒案件。

    首例:2005年青岛男子携冰毒来滨州吸食

    滨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赵大勇告诉记者,近年来滨州涉毒案件一直在增加,吸毒人员也在增多,毒品源头在扩散。 

    据介绍,目前滨州市面上常见的毒品多以冰毒、麻古、K粉及摇头丸为主,其中以冰毒最为普遍。“我们一般称这些毒品为新型毒品,滨州首次出现此类案件是在2005年。一名青岛籍男性教师将冰毒携带至滨州进行吸食,后被我们发现并抓获,当场查获冰毒等毒品70余克。在这之前,滨州市面上还没有出现过冰毒。”赵大勇告诉记者。 

    从那时起,滨州范围内的毒品犯罪呈蔓延、扩大的趋势。2010年,滨州警方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制造毒品、特殊人群贩毒、娱乐场所吸贩毒等专项打击行动。相继破获了惠民“4·15”刘某等人制毒案、滨城“4·26”杨某贩毒案、博兴“9·28”王某贩毒案、开发区“12·8”杨某等人贩毒案等毒品案件35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9人,查获吸毒人员62人,缴获各类毒品折合海洛因173克。

    截至2010年年底,滨州市登记在册的吸贩毒人员超过300人。“这些都是不完全统计,而实际吸食毒品的人数可能是登记在册人数的5到10倍,要想把这些隐性的人数全部登记下来确实有难度。”赵大勇说。

    现状:“请客吸毒”成了部分人群“时尚”

    “歌厅和酒吧等娱乐场所、洗浴中心、商务宾馆及众多的中小旅馆、租住房等地是涉毒案件的高发场所。”已有10年刑警从业经验的滨城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中队长孙绍生告诉记者。 

    据孙绍生介绍,他们所破获的涉毒案件中,吸毒者原先以建筑工地上的老板为主,也有部分是有钱的个体经商者。目前吸毒人群正在扩大,吸毒人群年轻化趋势较严重,大部分毒品吸食者年龄在20岁左右。 

    赵大勇介绍,滨州的毒品市场处于整个毒品消费的末端,大剂量贩售的很少见,多数为零包小计量贩卖。 

    据了解,以前滨州市范围内的毒品主要来自淄博、东营等周边城市。主要是“二道贩子”和“三道贩子”,毒品类型主要以冰毒、K粉、麻古为主,一般量也不会很大。从近年来破获的涉毒案件来看,毒品源头已经扩散到广东、四川、云南等毒品原产地。 

    和众多行业一样,吸贩毒人群里也有行话,目前滨州吸毒者中最流行的一个词是“溜冰”,也就是吸食冰毒的意思,差不多意思的还有“嗑药”(吃摇头丸)等。此外,这样的行话还有“四分货(每包重量为0.4克的冰毒)”、“六分货(每包重量为0.6克的冰毒)”等。

    据赵大勇介绍,吸毒在一些人群中已经成了一种“时尚”。以前朋友间的“请客吃饭”,现在成了“请客吸毒”。尤其在一些工程包工头中,“溜冰”成为他们最有“面子”、最“时尚”的一种请客方式,这种方式,也在侵蚀着年轻一代的身体和心灵。“有不少年轻人招待外地来的朋友,‘溜冰’是他们常用的待客方式。” 

    在滨城区近年来破获的多起涉毒案件中,作案方式一般为数人包下一间旅馆先赌博。然后用赌资进行吸毒挥霍,造成许多身陷其中的人欲罢不能,有的还由此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禁毒支队:吸毒者耗尽家财走向犯罪

    赵大勇告诉记者,在吸毒者中,有两类主要人群,一类是沾染上毒品时是“不差钱”的。另一种是开始接触毒品时就是没钱的。 

    “不差钱”的一般是个体老板,在有钱后总想寻求一些刺激,在这种情况下沾染上毒品,特别是上瘾有了依赖性后,家产很难禁得起挥霍。 

    赵大勇说,滨州市面上的冰毒价格在每克1000元左右。一旦吸食上瘾,再多的家产在短时间都可能被挥霍一空。滨城区一个体老板前段时间跑到市刑警支队求助,他说儿子在一年前沾染上了毒品,此后有了依赖性,短短的一年时间,仅买毒品的钱就花了几十万元。最后这位老板实在没有办法,请求公安机关对他的儿子进行强制处理。

    另一类人群就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在不经意间接触毒品并上瘾后,由于没有钱来购买毒品从而走上盗窃甚至抢劫的犯罪道路。“毒品犯罪是一种源头性犯罪,在吸食者中间极易发生抢劫、盗窃、强奸等各种其他犯罪。”据赵大勇介绍,吸毒者为筹集毒资,往往“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以赌养吸、以贩养吸”,会引发大量的社会治安问题。 

    还有一种社会现象就是贩毒者必吸毒。我市警方抓获的毒贩,无一例外都是吸毒者,这主要也是由于吸毒耗资巨大迫使吸毒者转为贩毒者。 

    “虽然滨州禁毒形势越来越严峻,但从全省来看,滨州还是保持毒品危害最轻、毒品引发的犯罪最少,是全省毒品管控最好的城市之一。”赵大勇说。

    案件链接

    “4·15”制毒案轰动一时

    2010年4月15日,惠民县公安局民警对惠民县城南关南街一出租屋进行重点检查时,发现一间出租房屋内有一人形迹可疑,并且拒绝接受检查。民警强行进入后发现屋内凌乱不堪,满地呋麻滴鼻液药瓶,遂将屋内该男子张某带至公安局审查。

    据张某交代此出租房屋是网友“咖啡”租的房子,张某来惠民找“咖啡”玩暂住此处。经查,在屋内搜查出U盘中发现有大量制作冰毒工艺流程以及制毒图片。2010年4月15日,惠民县公安局以制造毒品案立案侦查,当日21时许,将张某交代的同伙“咖啡”在惠民县何坊乡抓获归案,“咖啡”原名于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又交待了两名同伙赵某、刘某。2010年4月22日22时许,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据介绍,2009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于某在网上搜索浏览制毒网页,下载制毒信息,加入与毒品有关的QQ群,与其他网友交流制毒技艺。通过聊天,认识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

    2010年4月8日早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惠民县于某租住房屋里,购买呋麻滴鼻液时,刘某给于某带来0.4克冰毒。两人在交流中谈到制作冰毒流程,刘某声称会制作,于某请刘某到惠民来制作,并向其学习。刘某答应几日后再到惠民来谋划制作事宜,同时刘某也邀于某到张家口市从事制毒活动。随后刘某指示于某先把呋麻滴鼻液从小瓶子里挤出来,便于携带运输。

    2010年4月1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赵某到达惠民县,与于某预谋一块向刘某学习制造毒品工序,遂又在惠民县城吴家胡同租赁一间房屋,建立制毒车间。当日晚,于某唆使赵某在电脑上摘抄制作冰毒用的器皿、试剂名称。4月13日上午,两人到滨州市姜家市场附近购买了烧杯、烧瓶、橡胶管子、密封电炉子、全自动定时衡速搅拌器、酒精1箱、蒸馏水1箱、火碱、盐酸、硫酸、丙酮、乙醚等物品。当日下午1时许回到惠民,把东西放在惠民南关南街出租屋里。4月14日上午,将购买来的制毒工具、试剂以及两箱各1000支的呋麻滴鼻液运到吴家胡同制毒车间。

    当日下午1时许,张某来到惠民找于某玩。下午于某、赵某安排张某在出租屋里从小瓶子里往水桶里挤滴鼻液。于某、赵某到吴家胡同制毒车间准备浓缩滴鼻液。电炉子加热太慢,没有浓缩成功。4月15日早晨,于某安排张某继续到南关南街出租屋里挤滴鼻液。于某、赵某到制毒车间,继续加热浓缩滴鼻液。当日上午10时许,两人得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分别逃跑,后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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