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3日讯(记者 杨凡 通讯员 季文豪) 23日,出台了《2011年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对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优秀新生,将给予最低1000元、最高50000元不等的奖励。同时,优秀新生奖获得者入学后还将享受自主选择个人学习导师、自主选择学习专业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