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王元坤 芦强) 商河县一男子做起了发财梦,将钱借给别人赚取好处费,没想到对方是一个“大忽悠”,男子不但没赚到钱反被骗了45万元。幸亏商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及时破案。
原来,2010年,商河县做农资生意的赵先生认识了惠民县做个体生意的孙某,一来二去两个人成了“合作伙伴”。今年5月份,孙某找到赵先生,称自己通过关系联系到了一批走私化肥,对方要求出具50万元的资金证明就签合同,但自己因其他生意占据了大量资金,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如果赵先生能够借给他50万元进行验资,保证15天后归还,并付给其10%的好处费。
面对高额回报,赵先生动了心,将50万元现金存入了孙某的银行卡。孙某还真说话算数,当即付给了赵先生5万元“好处费”。15天后,赵先生找孙某还钱,但孙某却人间蒸发,不见了踪影。赵先生这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立即向商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商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于6月17日在滨州市将孙某抓获归案,并为赵先生追回了45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