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邢振宇)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价格调整需主动公开。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意见》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使办事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网络,公开办事事项及相关流程,并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同时要扩大利用发布会、听证会、质询会等形式进行公开的范围。
对不按规定实施公开,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