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讯 (记者 周磊)23日,唐娟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案有了结果。唐娟已与被告唐贞贞及其父母达成调解协议,并撤回对其余被告的起诉。调解协议中,唐娟获赔6万元,打破罗彩霞案纪录,成为国内姓名权侵权案件最高赔偿金额。
23日上午9时,平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唐贞贞冒名顶替唐娟上大学一案。唐娟一家及代理律师全部到场,而被告方并无当事人出现,只有代理律师到庭。开庭前,原、被告双方提出先进行调解。
上午11时许,唐娟与唐贞贞及其父母达成初步调解协议,被告承认侵害唐娟姓名权、受教育权、肖像权事实,和解后将立刻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向唐娟支付6万元。协议中写明,唐贞贞需把侵犯唐娟姓名权的所有相关证件进行注销。唐娟当庭撤回了对其余被告的起诉,包括唐益国、平邑第一中学、平邑县赛博中学、平邑县赛博中学高中部、平邑县教育体育局、烟台职业学院。
达成调解协议后,唐娟及其父母对结果基本满意。不过作为被告的唐益国对这一结果稍有不满。唐娟的父亲唐义臣反击说:“唐益国作为这件事的直接经办者,既不出庭,也不赔礼道歉。这样的人,怎么为人师表?”
事情到此算是告一段落,唐娟脸上也有了一丝轻松“一块巨石落地,我的毕业终于不再是个问题,后天我将去学校安排的实习地点实习了。”
唐贞贞及其父母代理律师表示,当事人满意就是最好的结果。而唐益国的代理律师则不愿多谈。
唐娟代理律师朱正顺表示,“唐娟案”虽告一段落,但其中的警示不能被轻易翻过去。首先,此事应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制度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其次,此事涉及多人违法,这些违法人员也应该明白,侵害他人利益,就要付出代价。此外,唐娟一家人的做法值得称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