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23日讯(见习记者 景佳 通讯员 吕兆如) 菏泽牡丹区两农民为了个人利益,置国家黄河防洪设施于不顾,毁坏黄河防洪大堤杨树,并私自在堤防设施内种植农作物,给黄河大堤造成了安全隐患。近日,两人分别被警方罚款1000元。
进入黄河防洪汛期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黄河派出所加强了黄河大堤及滩区防洪设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6月19日,民警在黄河大堤巡逻时,发现李村镇岔河头村附近的黄河防洪设施杨树林内种植了一些棉花,且有12棵生长了两年的杨树已经死亡。6月21日,民警在李村镇双河岭村附近黄河大堤进行检查时,发现黄河防洪设施杨树林内种植了一些大豆,且有16棵已经生长了一年的杨树已经死亡。
经调查,李村镇岔河头村村民张某、双河岭村村民楚某为了个人利益,分别私自在国家黄河大堤防洪设施防浪林及生态林里种植棉花、大豆,为了使防浪林及生态林的树木不影响棉花、大豆的生长,两人就采取拔树及向树上喷洒除草剂的方式,致使防浪林及生态林的杨树死亡28棵,给黄河大堤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民警批评教育,张某、楚某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主动提出包赔国家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张某、楚某因涉嫌破坏国家黄河防洪设施分别被菏泽牡丹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