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26日讯(记者 孙丽乐) 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威海市于本月28日起,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降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按车次计费的,改用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3元到7元都算5元,1元和2元舍去不算,8元、9元算10元),使尾数为“0”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