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6日(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莫言 陈磊) 25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新国家标准GB/T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的修订没有涉及饮酒、醉酒驾车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原来的数值检测标准依旧不变。
新标准要求在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中,对检验结果应该出具书面报告。同时,增加了唾液酒精试纸条检测内容,规定如果不具备呼气或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或者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其中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是新增加的检测方法。
此外,新标准中还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饮酒驾车”、“醉酒驾车”;“饮酒驾车”修改为:“饮酒后驾驶”,“醉酒驾车”修改为:“醉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