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6日讯(通讯员 高德刚 邢延明 张扬) 近日,临邑县在临盘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行全县村级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仪式,标志着该县正式在全县村中心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系德州市首家实施该制度的县(市区)。
为保障村级卫生室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临邑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临邑县村级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发改、卫生部门对乡医药品利润、财政补助数额进行了精心调研、摸底和测算。
财政部门将村级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和公共卫生配套资金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卫生、物价部门调整了乡村两级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卫生部门将调整后的诊疗费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