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董传同) 26日,记者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考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素质测评工作定于27日进行。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根据《2011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2011年考录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市公安部门、市林业部门、市检察院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名单已公布)。此次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考生共320人,其中男200人,女120人。男女考生随机编组,分别进行。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考生务必于6月27日早晨7:00,准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场地。逾时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如遇恶劣天气,则推迟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各个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