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6月26日讯(记者 马辉)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万元GDP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7%的目标,近日,济宁对外公布了174户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下一步,济宁将对这些重点用能单位采取专项节能执法监察,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记者从这份名单上看到,这174户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主要集中在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根据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科研和开发,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