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这个选择真可笑。连本带息把钱退给我们有什么用?”26日,聊城市人民医院一名职工说,现在开发商和医院提出的退房选择有点“霸王条款”的意思。
这位职工说,职工参加团购就是为了买房子。2009年,城区房屋均价不到4000元,如果不是参加单位的团购,当时肯定会在别的地方买,价格比团购价稍高一点,估计早就已经入住了。
“现在不但房子没交工,还涨价了,现在让买房的来选择,明显是不负责任。”这位职工说,即使连本带息退给他们,他们也没法以2009年的价格在城区买套房子。“按照当时的价格,110平方米的房子在42万元左右,可现在至少要花50万,而且位置也不一定能好。”在他看来,几千元的利息和3年房屋的增值算不了什么,开发商给出的这三个选择都是应付购房者。
“拆迁难、物价高造成房屋成本高,这后果不该由我们承担。”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购房者说,开发商给出的延期交工和涨价理由不合理。“医院当时给我们的解释是开发商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和涨价。如果遇上地震、水灾、火灾或者是政府禁令等原因,造成了延期交房,我们认了。拆迁难算是不可抗力原因吗?”
这位购房者说:“我们早就交了钱,如果开发商能早一点和原居民达成拆迁协议,也就不会拖到现在才开工。如果能早开工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建筑成本增加,也就能如期交工。”他认为这一切后果都是开发商自身造成的,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不能把这个结果转嫁到购房者头上。
本报记者 张召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