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文鹏)“朋友向我借钱,我通过银行转账给他,现在他不认账了,我该怎么办?”近日,济南市12348法律热线的律师接到了吴先生的咨询电话。事到如今,吴先生借出去的7000元钱,很有可能难以索回。
吴先生与朋友孙某认识已两年多,因商业来往关系,双方比较熟悉。在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期间,孙某陆续向吴先生借款。其中有两次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给孙某的,共7000元。其他借款均有借条。现在孙某已找不到人,手机也不接。
无奈之下,吴先生发了十几条短信催促孙某还款。孙某只发回了一条短信:有条就还。而吴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打给孙某的钱,根本没有打过借条。
12348法律热线值班律师介绍,作为出借人的吴先生主张债权,应提供借款的事实证据,而仅仅有银行转账的凭证,难以确认双方有借贷关系的法律事实。
“必须要有能确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有效借据证明,银行转账凭证仅能证明钱款转账事实,而不能确认被转账钱款就是借款。若缺乏有效证据,将导致吴先生的借款难以要回。”12348法律热线值班律师说,因而出借人在借出钱款时,一定要让借款人书写借款凭证,否则一旦借款纠纷发生,在缺乏有效借款证据的情况下,出借人很有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