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并拓宽现役军官来源渠道,提升部队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草案规定,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
此外,草案拓宽了现役军官的来源渠道,将接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国防生和其他应届毕业生作为军官的来源之一。
草案规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
草案规定,士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