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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聊高速通行费同时调整
上错高速口,冤枉钱少交10元
  • 2011年06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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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7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贺宁 周丰) 27日,记者从济聊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根据全省要求,28日起,济聊高速聊城段各收费站口调整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由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而聊城至济南的通行费没有改变。

    济聊高速公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自28日起,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征收方式。其中,少于七个座位的家庭轿车道路通行费为0.4元/公里;公路特大桥或隧道通行费为15元/车次。载重货车的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至1.4元/公里,或15元/车次至35元/车次(公路特大桥或隧道)。家庭轿车道路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即起步价)由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

    此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少于七个座位的家庭轿车来说,按照0.4元/公里的计算方法,如果行程低于12.5公里,通行费均为5元,如果超过12.5公里,先按照“0.4元/公里×实际公里数”,得出的数字个位数如果是“1”或“2”的话,直接舍去,如果是“3”到“7”之间的数字,直接算作“5”,而如果是“8”或“9”就直接进到十位数上去。

    “起步价降低后,主要是对开家庭轿车的短途旅客有好处。”济聊高速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济聊高速聊城段有九个收费站口,除茌平站和开发区站的距离超过12.5公里外,其余相邻收费站的距离均在12.5公里以内。如果一辆七座以内的家庭轿车上错收费站口,需要提前下高速的话,缴纳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就可以由原来的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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