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27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王明德) 从23日开始,依据《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威海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级荣誉50万元、省级荣誉10万元的标准,为2010年度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服务名牌且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36户企业兑付奖励资金540万元。这是自2006年威海实施政策以来,财政部门第5次为企业兑付品牌奖励资金,累计兑付奖金2680万元。
2010年度,威海全市有36户企业获得了总共38个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服务名牌,其中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4件、新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10件、续展山东省著名商标3件、新认定山东名牌产品15个、新增或复评山东省服务名牌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