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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范围内高速公路将实行最低收费新标准
高速“起步价”由15元降至5元
  • 2011年06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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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贺超 通讯员 安刘) 28日起,日照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将实行最低收费新标准,将由原来的15元/车次降至5元/车次。届时,40公里以内的短途车辆将会得到实惠,而超过40公里的长途车辆则不会受到该政策的影响。

    日照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高速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被称为高速路“起步价”。此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高速公路,不含公路特大桥和隧道。车辆在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时,最低收费将由原来的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小于7座的家庭轿车道路通行费为每公里0.4元,载重货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4元起至1.4元。

    本次最低收费标准调整,涵盖客车和货车共九大车型,家庭轿车属于一型客车。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在执行新标准之前,市民开着家庭轿车从日照收费站到日照北收费站,行程11.6公里,需要缴纳的通行费用是15元。而根据新标准,只要是在12.5公里以内,将按照每公里0.4元的通行费计算,原路线只需要缴纳5元钱就可以,每车次能够省下10元。日照北收费站到日照南收费站的通行费用也降至10元,每车次节省5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的最低收费标准,短途车辆可享受此项优惠,而去往青岛、济南、临沂、连云港和北京等方向的长途车辆通行费,将不会受到影响。

    目前,日兰和沈海两条高速公路贯穿日照市境内,共设有日照、日照北、日照南、莒县、莒县东、岚山、西湖和苏鲁交界八个收费站。随着新的最低收费标准的执行,市民在高速公路上的短途通行费用将会降低,从而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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