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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偷窃全程仅用15秒
一个不完整的车牌号助民警端掉盗窃团伙;这个团伙流窜多省作案40余起
  • 2011年06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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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提取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作案用的钢珠。图片由烟台警方提供

    本报记者 鞠平 通讯员 韩延吉 王璐 苗延庆

    他们很警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两个多月跑了多省;他们很仔细,不见兔子不撒鹰,专拣有财物的车下手,盗窃四万多元;今年5月底,烟台警方将这一盗窃团伙抓获。

    案发 汽车停路边后遭砸车盗窃

    5月25日14时50分左右,烟台港公安局接到一位霍先生的报警电话,称他的车玻璃被砸了,车内的物品被盗。 

    经了解,霍先生当天把白色轿车停在一栋商务楼门前,14点20左右,霍先生办事回来后,发现车的左侧后窗玻璃被砸,车内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DV及银行卡等物品不翼而飞。经现场勘查,作案现场并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

    随后,侦查人员调取了现场周边的多个监控录像,发现14时28分许,一辆蓝色轿车在周围徘徊,车停下后,从车上先后下来三个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由于距离太远,无法辨别犯罪嫌疑人和轿车的面貌。 

    据目击者称,曾看到三名男子驾驶一辆轿车在事发地段往来并作案,这名目击者还提供了车型和一个不完整的车牌号码。这个线索让侦查人员眼前一亮。

    抓捕 民警凭借可疑车牌揪出嫌疑人

    烟台港公安局刑侦支队决定将目击者提供的不完整车牌号作为一个突破口,经反复比对筛选,一辆车牌为“京N23V36”的蓝色小轿车纳入了民警视线。该车车主为安某,男,29岁,河北人。民警当天晚上来到同三高速收费站,调取高速卡口监控录像,发现这辆轿车通过高速路收费站离开烟台。 

    侦查民警推断该车及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侦查,民警发现三人于26日晚入住青岛市黄岛某酒店。5月27日凌晨,刑侦支队侦查人员在青岛港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配合下,将正在酒店房间内熟睡的犯罪嫌疑人明某、安某、张某抓获。

    在三人所住房间内,民警找到了“5.25砸车玻璃盗窃案”中被盗的笔记本电脑。犯罪嫌疑人交待:2011年5月25日下午2点半左右,他们在烟台某商务楼停车场外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若干,之后逃至青岛。

    交代 两个多月流窜多省作案40余起

    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轿车内,找到了被盗的DV摄像机。在车上还发现了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等物品。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2011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期间,明某伙同张某、安某、王某交叉结伙,分别在河南、山西、内蒙古、陕西、山东等省作案22起,盗窃现金人民币46000余元、笔记本电脑、手机若干部。他们还交待,3月中旬至4月上旬,犯罪嫌疑人明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安某、王某先后窜至河南、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等地的各家饭店,盗窃在饭店内用餐客人衣服内现金及手机,作案25起,盗窃现金人民币合计50000余元及其它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某、安某、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因 为还赌债铤而走险

    据交代,犯罪嫌疑人明某玩牌输了大量钱财,为还赌债,明某召集早就认识的安某、张某合伙干起盗窃营生。

    据了解,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这三个人各有分工,明某负责踩点、采用皮筋弹射钢珠砸碎车窗玻璃,张某负责推倒玻璃并偷车上的物品,而安某负责开车。据明某交待,他们一般选择路边无人看管且车内有“货”的车辆下手,分工明确,动作神速,一般从砸车到得手最快仅用15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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