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马媛媛 通讯员 井维旭)近日,临朐县为全县311名离休干部提高了生活补贴标准,全县增发生活补贴59万元。7月1日前,增发的生活补贴将全额发放到每一位离休干部手中。
据介绍,离休干部提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范围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