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29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王晓艳) 饱受前列腺疾病折磨的荣成老人汤先生近日花了近千元购买了一种特效药,服用后不见任何效果。老人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款,遭到拒绝。经销商也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汤先生家住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今年65岁。因长期被前列腺疾病困扰,所以格外留心治疗前列腺疾病的信息。6月初,汤先生被某媒体上刊登的一则治疗前列腺疾病的广告所吸引,“‘同仁根黄金’可治疗前列腺各种顽疾,7-15天无效则全额退款。”汤先生见广告上所宣传的疗效非常对症,于是按照广告中提供的号码拨打电话,花了894元购买了两个疗程的“药品”。服用一个周后,病情没有任何缓解,汤先生拨打经销商电话咨询。“加大服药剂量才有效果。”汤先生信以为真,按照经销商的说法加大了剂量仍不见好转。于是再次拨打电话要求退款。经销商推诿拒绝退款,汤先生只好找到消协投诉。
经过调查取证,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同仁根黄金”包装盒上的批号为“青卫食证字”,根本不是药品,而是食品,不存在任何治疗作用,长期服用不仅不会治好病,而且会耽误治疗。生产厂家在商品说明书上所记载的治疗功效及经销商所作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见证据确凿无法抵赖,经销商只得退还汤先生894元的购物款。工商部门也随即对经销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