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9日热线消息 (记者 王璐)平邑县金鼎小区的90户居民办理房产证时发现,产权仅为40年,而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却承诺产权为70年。开发商称,该用地的产权确实只有40年,产权到期后会再为居民续30年。
6月29日,平邑县金鼎小区的业主张先生称,他在2007年选房时,金鼎小区的销售人员称,该小区的房屋产权为70年。今年3月,张先生在办理房产证时发现,房产证上的产权为40年。后来,张先生得知,该小区的90户居民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通过平邑县房产局证实,金鼎小区的产权确实只有40年。
承诺是70年的产权为何变成了40年?对此,开发商平邑莲花山建筑公司称,他们并没有承诺过小区产权为70年。开发商还称,在40年产权到期后,会为业主续30年的产权。
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平邑莲花山建筑公司的王经理,王经理告诉记者,该用地的产权确实只有40年。当时,他们聘请了青岛的一家代理公司负责楼盘销售,至于他们在售房过程中是否承诺70年产权,他不是很清楚。他们和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并没有标明70年产权这一项。同时,王经理表示,他们打算和业主签订协议,等到40年产权到期后,为业主续期。
对此,记者咨询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产权科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国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出让40年属合法范围。土地使用产权到期后,可以续期,但是是否是无偿使用,目前还无法确定。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的彭昆明律师称,开发商委托代理商为其销售楼盘,他们之间是委托行为,开发商要对代理商的各种行为承担责任。代理商向消费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公开宣传,都应该视为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该履行。彭律师提醒消费者,买房时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宣传,最好能够签订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