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赵磊)为了讨要工资,29日上午,包工头颜某爬上19层高楼的楼顶,欲跳楼向施工方讨薪。随后,颜某被民警救下,并于当天拿到4.7万元工资,但因扰乱单位秩序,颜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29日10点16分,潍城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北宫街和怡园路附近的一个工地内有人要跳楼。民警赶到现场时,男子颜某正蹲坐在19层楼的楼顶,情况十分危险。民警随后爬上楼顶,经过一番交涉,将颜某劝下。
随后,记者见到了颜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颜某是临沂市苍山县人,已经在外打工6年,手下有12个老乡跟他一起干工程。2011年3月13日,青州市一家工地主动联系他们,雇佣颜某的施工队干活。当时双方签订协议,工地一共需要支付将近64000元工资,工程在5月24日结束,颜某的施工队却只拿到了17000多元的预支生活费,还有欠款47000余元。
本来说好施工完毕就结清工资,但是工地一负责人却告诉颜某,资金紧张,要等到6月30日之前才能付清90%的工资。工人拿不到工资就到颜某家中吵闹。无奈之下,28日颜某从临沂赶到青州,随后又赶到潍坊,但是仍然拿不到钱。
“他(对方)一激我,我就上去了。”颜某告诉记者,上去的时候只是想着把工人的工钱拿到手,给他们一个交代。现在觉得很不值,没想会被拘留。
民警告诉记者,工地负责人已经将4.7万工资交给颜某,而颜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七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