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9日讯(通讯员 马霞 宋星刚 见习记者 嵇磊) 年仅17岁的小明(化名)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东营。谁料到了东营后,小明的钱又被朋友骗走。得知情况后,东营公安分局民警帮助小明买来了车票,把小明送上了去淄博的车。
6月28日中午,东营公安分局辛店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巡逻至长途汽车站西站时,一名少年向民警求助,民警立即下车询问。时值中午,巡逻民警将其带到红卫警务室,民警了解到,该男孩叫小明(17岁,青海人),今年2月份跟随老乡从青海到淄博打工,6月20日一个朋友告诉小明,为他在东营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月薪达3000多元,于是6月24日跟随其朋友来到东营。
没想到几天内,这位朋友骗了小明所有的钱后,不见了踪影。身无分文的小明只能回淄博继续打工。当他看到警车时便向民警求助,民警给小明买来了饭菜,并为其买上去淄博的车票。临行前,小明向民警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