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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车收费系统”卡住汽车
车主已刷卡,但不得不从其他出口重新交费离开
  • 2011年07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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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刘德峰 实习生 吕秉键) 7月4日中午,市民满先生驾车行至京福高速济南西收费站。他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通道刷完“鲁通卡”后,车前的横杆却并未升起。满先生不得不再次交费,才驾车从旁边的通道驶出。

    满先生说,他刷卡时看到仪表上显示了数额,但岗亭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系统无法刷卡,只能从旁边的收费通道驶出。于是满先生又交了55元钱,才驾车驶出了收费站。“我怀疑他们重复收费,就到附近的服务大厅查询,结果刷卡时确实已经交了费。”满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得知结果后,要求收费站退还费用,可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他,退款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4日下午,记者来到京福高速济南西收费站时,几辆车正从ETC通道驶出,并无异常。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收费站西侧的“济南西收费站ETC客服分中心”。工作人员裴先生说,满先生遇到的情况,可能是由于ETC系统故障造成的。经他们查询,扣款前满先生卡内余额为240.75元,扣款后余额为188.5元。ETC未起杆是由于系统读卡出错所致。虽然ETC车道已经完成了交易,但系统内没有满先生的入口信息,所以收费员按照“补费”进行了处理。

    裴先生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山东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客服收费数据差错调整表》。这张表详细记录了发生差错的时间、经过和原因,并留下了满先生的鲁通卡、交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同车吕先生的电话号码。

    在“申请调整的内容”一栏中,工作人员写着:“调增卡号10012200000ⅹⅹⅹⅹⅹ(满先生的卡号)的余额52.25元(使用鲁通卡按95折收费)”。裴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们迅速制作了这张调整表,并在分管领导还未签字的情况下,将此表发给了他们的运营部门。随后,运营部门将把情况反映给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在结算中心查询详细记录后,才能将费用返还到满先生的卡中。对于返还数额为52.25元还是55元,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协商。

    裴先生说,具体什么时候能结算完成还无法确定。一旦解决完此事,济南西收费站ETC客服分中心会立即通知满先生。

    `一辆车正从ETC通道驶出济南西收费站  本报记者  刘德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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