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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降暴雨,水漫太古百货》追踪
管理方口头承诺一周内赔偿
  • 2011年07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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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古百货管理处负责人马先生就商户要求的赔偿进行口头承诺。 张潇元 蓝娜娜 摄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张潇元 见习记者 蓝娜娜) 4日上午11点,太古百货负二层A区的二十余家商户,找到太古百货管理处负责人,要求赔偿商铺因积水造成的损失。太古百货管理处负责人口头承诺一周内进行赔偿。

    本报7月4日C1版报道了太古百货负二层A区近百家商户被淹,4日上午10点半,记者在太古百货看到,二十余家商户聚集到一起,正在讨论要求赔偿的具体事宜。“上次渗水的赔偿还没有着落,这次一定要求管理方一起解决。”商户夏女士(化名)告诉记者,上次渗水后,自家墙壁上长出了小蘑菇,部分衣物也发霉长毛,虽然她向太古百货管理处反映了情况,但是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上次只是墙壁和部分衣服长毛,这次被淹地面下方积满了水,大理石砖块接口处也已经分开,走在上面能溢出水来,我们家的落地玻璃窗也被水淹坏了。”

    随后,二十余户商家业主决定选出一名代表先去找太古百货管理处负责人,如果能找到再集体去。“上次渗水事件后我们就找过管理方,可是他们就是给了个口头承诺,根本没落实任何赔偿。”商户曾女士说,这次之所以要联合大家一起行动,就是希望管理处负责人能够重视大家的要求,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复。

    11点半,管理处负责人马先生来到了太古百货负二层,对商户要求赔偿一事进行了答复。“请大家放心,我们会重视此次事件,对于你们的损失我们正在进行登记,一周内我们会对大家的损失进行赔偿。”马先生向商户口头承诺,一周内会对商户的赔偿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对于室内损坏的物资能够修复则修复,如果修复不了则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商户要求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书面保证时,被马先生拒绝。“上次也是口头承诺,没给我们答复,这次还是口头承诺,实在是不太放心。”业主刘女士说,现在她已经将自家的损失情况进行了登记,但是对于一周内是否能得到赔偿还不是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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