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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要让人人有社会保障
菏泽启动社保法宣传周活动,同时开展社会保险扩面集中征缴
  • 2011年07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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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对于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关心。

    本报见习记者 李凤仪 摄

    本报菏泽7月4日讯(见习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丁其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本月起开始实施。4日上午,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牡丹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在牡丹体育广场拉开序幕。《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将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活动现场,有关部门准备了一万余份资料向市民散发,工作人员在体育广场设立了咨询台,台前挤满了前来咨询保险事宜的市民。“我今年72岁了,还能参加养老保险不?”;“我是在菏泽打工的,但是没有固定职业,只有临时工作。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而且,我是农村户口,可不可以办理呢?”……工作人员一一为市民解答。牡丹区人社局负责人说:“《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这次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根据自身的情况,享受到一系列社会保障。”

    覆盖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种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保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将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未就业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居民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活动期间,有关部门将大张旗鼓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开展知识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把宣传活动和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扩面征缴长效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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