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记者 马云云 邢振宇) 近日,济南市物价局下发相关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应按规定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通知要求,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学期或按月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余额全部返还学生。
高中作业本费每生每学期最高10元。学生装最高价格小学每套80元,初中每套100元,高中每套120元。根据面辅料质量标准、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不高于省定最高价格基础上,县(市)区所属中小学的学生装具体价格由各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核定,报市物价局、教育局备案;市属中小学的学生装具体价格由市物价局、教育局核定。
学校应按规定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未公示不得收费。未经批准、公示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一律不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