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记者 杨金涛 通讯员 贾通洲 王研) 在一团购网购买了某摄影店48元拍摄20张照片的团购券两张,没想到拍完照片后,商家称只能给消费者高女士5张照片的底片。最终经核实,该摄影店网上宣传合同标语存歧义,在德州市消保委的帮助下,摄影店给了高女士20张照片的底片。
据介绍,消费者高女士于6月份在某团购网上加入一家摄影店的团购,并在网上购买了某摄影店48元拍摄20张照片的团购券两张,随后高女士邀请好友共同前往该店摄影。没想到拍完照片后,商家称只能给高女士5张照片的底片,高女士与商家理论称团购网券上说的是20张照片,不给不符合团购券上的说明,但商家称,他们只负责拍摄20张照片,不给底片。
高女士遂投诉到德州市消保委。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该摄影店在团购网上的宣传合同标语:“48元拍摄20张照片,5张精修入册底片赠送+1个摆台+1个杂志册+2个钥匙扣”,存在歧义。
根据《合同法》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条款存在歧义时,经营者应该按照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向进行解释,最终经调解,摄影店给予消费者20张照片的底片,消费者表示满意。
对此,德州市消保委发布第六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上团购时要多留一个心眼,不要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问题,应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