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通讯员 杨真真 陈华清 记者 赵磊)市民刘先生在网上发了一个寻人贴,重金寻找走失的亲戚。然而朱某用PS过的照片,骗走了刘先生2500元钱。5日,记者了解到,朱某已经被警方抓获。
2011年6月30日下午,寿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接到刘先生的报案,称自己被骗2500元钱。原来,刘先生一位亲戚数日前走失,心里着急的他便想借助网络来寻找,于是将寻人信息连同照片发到搜索贴吧上,表示若有人提供线索,必有重谢。
朱某是青州人,经常到寿光游玩,当他在网上看到刘先生的寻人信息时可把他高兴坏了。因为欠下了不少债务,正苦于没地方赚钱还债,他心想,这下自己发财的机会终于来了。
朱某先是把刘先生发的照片移花接木,用电脑技术对其“换装”,目的是让刘先生相信自己确实是见过该名走失人。随后朱某发短信给刘先生,若想得到线索,需先预付2500元钱。寻人心切的刘先生没有想太多,便按照朱某的指示做了。本以为可以见到亲人的刘先生万万没想到,自己等来的不是亲人相见的喜悦,而是电话那边无法接通的提示音,刘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遂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告诉记者,这种案件的破案难度很大。犯罪嫌疑人用的是外地手机号,什么信息也都没有。不过,刘先生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原来,为了赢取刘先生的信任,朱某曾经说出自己的名字,可是,狡猾的嫌疑人会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吗?民警抱着一线希望通过这个线索进行查实,发现确有此人,且就住在寿光某宾馆内,民警迅速实施抓捕行动。朱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现警方已将其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一旦亲人走失,应尽快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一般说来,不计报酬地为失踪人员家属提供线索者才是可信的,毕竟好人还是多数。而先索要报酬才提供失踪者信息的,则多数都是诈骗行为,其常用的手法就是用电脑合成失踪人员的图片,然后以此为根据索要回报。发布寻人启事者要提高警惕,切不可因寻人心切就盲目相信他人,一定要先核实信息的正确性后再付款,如对方留有联系电话和地址,应及时请公安机关协助,切莫让骗子在伤口上撒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