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5日讯(见习记者 李凤仪) 2011年年底之前,菏泽各县区将全部建立知识产权局,到2012年全市专利年申请量将超过2000件,逐步实现由“菏泽制造”向“菏泽创造”转变。
5日上午,记者从菏泽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会议上获悉,菏泽将进一步推进知识创新,鼓励新发明新创造,力争到2012年9月,全市专利年申请量超过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20%,创造国家驰名商标5个,著名商标60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45个,原产地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著作权登记280件。
加强对小麦、棉花、蔬菜、林木等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重点加强牡丹、芍药等中药材新品种基地建设;对于遗传资源、区域历史文化资源和民间文艺要合理利用和重点保护。为保证上述目标实现,会议还对菏泽20余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下达了任务分工考核标准。
在鼓励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等之外,会议上发布的《菏泽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还对激励群众性发明创造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协调管理体系,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建立侵权案件投诉举报制度、重点案件移送报送制度和保护状况公布制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菏泽市副市长李法洪表示,2011年年底之前,菏泽各县区要全部建立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区)建设,形成新的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增长点,把菏泽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市。利用相关专利文献资源,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
2010年12月,菏泽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这不仅带动更多创新发明,同时也有效提高了菏泽人的专利保护意识。2011年第一季度,菏泽市国内专利申请量518件,与去年同期比增长164.29%,增幅位居全省第二位。
此外,菏泽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的企业也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市有11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有16家企业被认定为“菏泽市专利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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