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苏 同事两个月前新租了一套房子,环境条件都不错,可就有一点令他很苦恼,房东经常“不期而至”,有时甚至连门都不敲,就用钥匙打开门直接闯入,令他十分尴尬。
同事说,其实他对房东也有防备心理,当初租房时,只给房东留了一个手机号码,其他诸如工作单位、办公电话等个人信息,一概没有透露。由此我想起前几年租房住时,每次都是把手机、办公电话甚至QQ号码都留给房东,并真诚相告: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所以房东很信任我,有啥事都会提前电话联系,必须要到房子里来时,也会提前约定好时间。
所以,作为出租与承租利益冲突体的房东房客,应彼此坦诚相待,及时沟通,而不应刻意隐瞒,造成彼此相互怀疑。而作为房客,应该多给房东留几个联系方式,确保能随时随地保持联系,并如实相告自己的个人情况。这既是对房东的尊重,更能无形中增加房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