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通讯员 宋亮 薄纯杰 记者 段学虎) 7月5日上午6时许,广饶交警三中队民警在一次例行巡查中查获一辆私自改装的大型半挂车,车主王某因经常超载导致车辆原后挡板破损,自己私自焊制新的后挡板。民警按规定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5日6时许,广饶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对新海路过往车辆进行依法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鲁MXXXXX的重型半挂车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车体较新,却无出厂合格标牌,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王某辩解合格标牌是在日常的装卸过程中碰掉了,可民警经过观察发现,车体上连安装合格标牌的车体钻孔也没有,随即将该车暂扣。
民警通过比对后发现,该车属于私自改型。据悉,王某为了省钱和装卸货物方便,就私自将原车车厢进行切割,又比照原车厢尺寸重新焊接了一个更结实的“新车厢”。民警告诉王某,私自改变机动车登记面貌,会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于是,民警对王某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