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李群)撞人后驾车逃逸,7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日滨海交警远赴临沂,将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2008年10月7日14时45分许,李某驾驶三轮汽车沿滨海区港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坝路路口处时,与滨海区大家洼镇石桥村年轻女子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李某下车后一不报警二不抢救伤员,而是驾车逃逸,致年轻女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滨海交警大队接到报案,调查得知,三轮车车主为李某,沂水县崔家峪镇下常庄村人,但不能确定肇事司机是否是车主。在对过往车辆进行过走访之后,民警发现,该车是寿光市化龙镇某砖厂拉砖的车,民警随即赶往砖厂。
到达砖厂后,民警迅速提取了肇事三轮车驾驶信息,确定案发时驾驶员就是李某,并在其住址发现了驾驶证及身份证,此时李某已闻风而逃,2008年10月15日滨海交警大队将李某列为网上逃犯。因李某家后面为丛林大山,一旦李某得到消息躲进大山,追捕就会无从进行,导致2年来多次抓捕未果。
2011年7月4日,滨海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获得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母亲正在生病。考虑到李某可能回家探望母亲,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沂水县崔家峪镇。当天下午办案民警走访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没有回家,于是,民警决定在进出该村的唯一一条通道上守候,一定要等到犯罪嫌疑人出现。
7月5日正值该村大集,办案民警在集市上继续走访,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上午11时左右办案民警突然眼前一亮,前方一百米处一个慌慌张张的行人,很像犯罪嫌疑人!民警立即追上去,而此时的李某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转身想逃,民警们飞速靠近将其扑倒在地,核定身份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押解回滨海交警大队。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