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政部起草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于8日面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立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为“十二五”期间各地开展慈善工作提供指导,民政部起草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将遵循依法推进、平等自愿、公开透明、鼓励创新四条原则,完成建立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促进慈善组织发展、建立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等六项任务。
意见稿提出,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
此外,鼓励开展慈善公开日(周)、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重大慈善项目巡视员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地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慈善事业监督有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保证《纲要》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民政部8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3日24时。意见可在民政部网站“留言咨询”、“民政论坛”栏目中提出,或直接发送邮件至wp@mca.gov.cn。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