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见习记者 李晓闻) 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的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计划于7月底前投入使用,第一批评审申报时间截至2011年7月15日。
据了解,批准入驻创业中心的优秀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将享受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第一年免费提供不低于11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70%、50%免缴房屋租金。
入驻个人或团体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潜力;在国内外金融、会展、风险投资、物流等大中型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带资金、带项目来青创办企业;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来青设立分支机构或领办企业;国内外大院大所、研发机构来青设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技术成果在青转化;“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相应层次人选来青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应具有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内外大中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经营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报名者可先登录青岛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