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户口是外地的,在莱山一个体企业上班已有4年了,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患乳腺癌,单位应该有什么补偿,按劳动法规定的话,没签合同没交保险,应该怎么维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这位市民可以从三个方面维权:一是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二是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三是要求在患病期间领取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为正常工资70%,领取时间长短根据工作年限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产生纠纷的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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