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的性质特点,经东明县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现对原《招聘公告》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6月24日,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办、公安等部门在山东警察学院举办了现场招聘会,经面试、考核已与7名警察学院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这7名毕业生将直接录用为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职位,占用公安类专业职位招聘计划,故面向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职位的招聘计划为25名。
二、面向警察院校毕业生公安类专业招聘职位(25名),全部参加笔试、面试。面试人员按1:1.2的比例参加面试,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2倍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报考警察院校毕业生公安类专业招聘职位和公安普通管理职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其他专业职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所报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每类岗位考试的三项内容分值比为3:3:4,满分100分。
东明县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