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见习记者 张雪丽 实习生 任苹 通讯员 公维东) 11日,记者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
据了解,今年滨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2011年高校录取的新生。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在校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录取新生必须为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同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