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市市政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体育局和市游泳运动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整治东昌湖游泳秩序的通告》。这份通告规定,市民和游客可到沙滩浴场游泳,浴场以外任何水域为禁止游泳区,凡在沙滩浴场以外水域游泳、戏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本人自负。
另外,聊堂路(湖区段)30米以北、水城广场南岸30米以南、孔繁森纪念馆码头100米以东水域为游泳晨练区域,每天早5点至早8点晨练者可在该区域东岸下水。游泳者需掌握游泳安全常识,在晨练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