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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付完款,银行卡就被盗刷了
一嫌犯借收银之名复制多张银行卡窃取款物46万余元,警方提醒市民用卡时防范风险
  • 2011年07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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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从董某租住处缴获其盗刷银行卡所得的赃款赃物。

    本版文/片 本报记者 寇润涛 通讯员 宋超 朱玉慧

    通过网络购买银行卡信息采集器、银行卡复制器、空白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董某用虚假身份证当上超市收银员后,伺机记下顾客银行卡密码,然后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消费。近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在市中区一居民小区将董某抓获。

    所有盗刷均在同一POS机露马脚

    5月31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接到市区一家银行报警,从5月初以来,该银行多位客户持有的银行卡莫名其妙地在外地被盗刷消费,客户损失严重。由于案件集中爆发,银行怀疑其客户信息集体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与此同时,多家银行也发生了类似事件并报警。

    经研判案情,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于6月6日对上述多起案件立案侦查、串并为一案,成立“606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侦查员发现,受害市民都曾在历下区一大型超市刷卡消费。随后,侦查员立即与该超市防损部门联系,对该超市收银台POS机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摸排。

    根据受害者提供的证言和银行卡刷卡记录凭证,侦查员最终锁定一名收银员“孙某”,因为所有被盗刷的银行卡均在“孙某”值班期间的POS机上刷卡消费。同时,“孙某”5月3日刚到该超市工作,当月工资尚未结算,5月13日便无故辞职。

    “‘孙某’形迹十分可疑。”侦查员对比了超市招聘时登记的“孙某”的个人信息,发现“孙某”用的是虚假身份。依照线索,侦查员对“孙某”登记的暂住地北园大街附近一居民小区进行暗访。

    通过走访周边的银行网点、网吧、饭店等,侦查员获取了多张“孙某”的近期生活照及相关信息。走访过程中,侦查员还发现“孙某”在附近一房屋中介登记过,并租赁了一处房屋。

    经过10天的不懈努力,6月16日11时左右,专案组最终在市中区一居民小区将“孙某”抓获,并缴获盗刷银行卡购买的黄金1300余克、笔记本电脑等赃物一宗,总价值46万余元。

    同时,民警搜查出“孙某”用来作案的伪造银行卡26张以及盗取银行卡信息和制作银行卡的设备一宗。

    一周非法采集150余条银行卡信息

    经审查,“孙某”实际上姓董。今年3月,他通过网络购买了银行卡信息采集器、银行卡复制器、针孔相机、空白银行卡、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预谋伺机作案。

    经过多次“踩点”,董某认为作案地点需要每天有大量的人刷卡消费,同时管理方又疏于对收银人员监管。于是,他不断对练歌房、夜总会、饭店等多处进行筛选,最终发现大型超市收银台的收银员是独自一人操作,人流量大、环境嘈杂,在操作POS机、偷窥密码时不易被发现。

    5月3日,董某使用化名为“孙某”的虚假身份证,到历下区一大型超市成功应聘为收银员。5月6日至12日,他在为顾客刷卡时,先后用银行卡信息采集器窃取顾客银行卡磁条信息150余条,涉及11家驻济及外地发卡银行。

    董某偷窥并记下这些顾客的银行卡密码,使用空白信息银行卡和空白信息磁卡,操作购买的银行卡克隆设备抹掉原有磁条信息并写入新的卡信息。通过这一手段,他伪造出银行卡37张。

    目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董某已经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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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时一定要保护好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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