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并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引发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加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上诉。
2007年4月5日,加联邦法院宣布此前对赖昌星全家的遣返令无效。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开庭审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但8天后,联邦法院法官哈林顿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11年7月7日或8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拘留后48小时聆讯将于温哥华时间7月11日下午1时进行。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