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法庭上出现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也有许多让人痛惜的案例。《文强说案》主要讲述法庭内外的那些事儿。欢迎读者拨打15954530929,和文强提提建议,说说感触。
案例1没付账,顾客溜了 一个月后,导购认出了她
穿上近3000块钱的名牌服装后,她假装要上厕所,趁导购不注意从厕所内的员工通道跑了。一个月后,导购外出时,意外碰到了这个偷衣贼。
烟台的高女士在一家名牌服装店做导购,4月11日,她迎来了一位出手大方的女顾客,对方挑了
2000多元的衣服。
从试衣间出来,这位女顾客突然说要上厕所,换上的新衣服也没来得及脱,高女士领着对方去了女厕所。“我等着大约五分钟,她还没出来,我到里面找她,发现她已经跑了,我就报了警。”高女士说。
5月12日,高女士外出时,忽然看到了偷衣服的女顾客,高女士喊住对方并报了警。
事后,女顾客承认了偷衣服的事,并积极赔偿了服装店。办案检察官以盗窃罪对女顾客提起了公诉,不过检察官认为她有自首情节,应该轻判。
案例2伪造印章,想干大工程 质检部门查手续发现冒名者
因为自家没有承接工程的资质,包工头刘某花60块钱刻了一个假印章,冒充一家知名公司揽活。接到活后刚过了一天,质监部门发现工程手续不全,到那家知名公司去查处,没想到“冤枉了好人”:这家知名公司被人冒名顶替了。
家住福山的刘某因为没有承接工程的资质,只能挂靠到其他公司名下。2009年6月份,刘某花60块钱刻了一个公章。
过了一年多,刘某终于接到了一个大工程,他拿着假印章就在合同上盖了印。
没想到揽到活的第二天,因为手续不全等问题,质监部门就找上了门。根据合同,质监部门最后找到了那家知名企业的王经理,要查处这个工程。
“我们根本没有接手这个业务。”王经理当时就懵了。他拿着合同仔细看,发现上面的公章是假的。王经理报警后,警方将刘某抓获。芝罘区检察院近日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对于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