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文强
本报对永兴花园纠纷的连续报道,引起了当地部门的高度重视。8日,建设、物价、电力、街道、业主、物业六方代表召开了座谈会,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座谈会最终拿出了一个折中方案:由于不能成立业主大会,永兴花园将成立专门的“业主小组”,负责管理小区事务。
业主大会难成立可成立业主小组
8日上午,永兴花园7位业主代表来到烟台开发区信访处,他们将与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开发区物价处、开发区供电公司、开发区海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物业代表进行座谈,商讨解决小区纠纷。
为什么不能成立业主大会?这是业主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在座谈会上,业主李爱文说,他们入住永兴花园8年了,入住率也已达到50%以上,但仍然不能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们如果想维权应该怎么办?
此前开发区建设房管局物管科的一份调查显示,永兴花园位于一个老小区的包围中,不易划分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开发区海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拿出了一个方案,永兴花园并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但可以折中成立一个专门的“业主小组”或者“业主分会”。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这个小组属于老小区的业主大会,专门管理永兴花园,可以选聘物业公司,也可以替业主维权。
配电设施难交接电费明细宜公开
“我们已经用了8年的高价商用电,请问价格什么时候能降下来?”李爱文说,永兴花园用的是自管电,20多个商业网点的电费为每度电1块钱,比物价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价格贵了不少。
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工作人员答复说,这个问题很难彻底解决。永兴花园用的是自管电,如果想用低价电,只有将自管电交给供电公司管理才行,但是移交改造费用投入巨大,可能需要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不过物业应该公开电费明细,这样电价就会公开透明。”开发区物价部门负责人说,永兴花园成立业主小组后,可以派业主代表检查物业的明细账目,物业公司必须公布。
永兴花园商业用电的价格高低也有规定。按照2010年制定的《烟台市自备变压器供电价格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自备变压器产权单位供电到户价格,以供电部门收取的平均电价为基础,一般工商业用电最高加价率不得超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