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12日讯(记者 李凤仪) 12日,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近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启动了市容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集中开展对沿街建构筑物、经营秩序、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治理活动。
治理店外经营,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禁止店外经营,门口不准放置灯箱、流动广告牌,不准在店外吊挂杂物、晾晒衣物。早晚摊点取缔劈柴地锅和露天油烟烧烤,按照同一时间、摆放、棚架,统一保洁原则。合理增设高标准早餐便民服务车,要求业主早8点前必须撤摊,并做到摊撤场净。
规范花卉、水果、宠物市场,把城区沿街零星花木销售点统一迁移至曹州路市场内;王胡同、青年南路等瓜果市场,划线定位、严格控制,做到各经营业户在路沿石2米以外规范经营;取缔三角花园宠物市场,使之迁移至北大堤宠物市场内。
取缔城区占道洗车点,规范整顿太原路、西安路、康庄路等主次干道两侧洗车点,引导进院或进屋规范经营,禁止露天洗车,防止污水流向路面;治理车辆乱停放,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及时进行纠正,并引导其到停车泊位内规范停放,对态度蛮横拒不驶离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锁车、拍照并依法从严进行处罚。
同时规范治理户外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杜绝出现落地灯箱。安排队员坚持夜间巡逻,加大巡查力度,抓获乱贴乱画不法分子,从根源上杜绝乱贴乱画行为的发生。